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關于做好2026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審核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教體)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殘聯,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
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魯財社〔2024〕56號)有關要求,為促進困難畢業生就業,現就做好2026屆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審核發放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和標準一次性求職補貼發放對象為畢業學年內有就業意愿、積極求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
發放標準: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2.特困人員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3.防止返貧致貧監測對象家庭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4.殘疾人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5.零就業家庭畢業生,標準為1000元/人;
6.在學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畢業生,標準為600元/人。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條件的,按其中一項認定,不重復發放補貼;曾申領過我省一次性求職補貼(原“求職創業補貼”)的畢業生,進入下一階段學習并再次畢業的,不再發放補貼。
二、申請撥付流程申請流程實行全程網辦,進一步提高申請數據系統校驗比例,簡化優化申請發放程序。
(一)畢業生申請(9月2日—9月27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注冊登錄“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以下簡稱“信息網”)“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模塊,填寫提交相關信息和個人有就業意愿并積極求職承諾書。通過系統大數據校驗比對申請資格有效的,畢業生無需提供佐證材料;未能通過校驗比對的,須按要求上傳相關佐證材料(詳見附件)。如上傳材料不清、不全,學校、市級有關部門無法有效核實的,畢業生應在審核期間按照系統反饋的審核意見及時重新上傳佐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請或規定期限內相關佐證材料無法審核通過的,視為自愿放棄申請。
(二)學校審核(9月2日—9月29日)各學校須明確專人負責,及時登錄信息網“一次性求職補貼申請”模塊進行審核,務必于9月29日前完成初審并通過系統提交。審核主要內容:一是申請畢業生是否屬于畢業學年內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二是系統校驗比對不通過的畢業生,申請類別與佐證材料是否相符,佐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審核不通過的,學校須通過系統注明未通過審核原因并及時反饋畢業生本人,做好解釋說明。
(三)市級復核(9月2日—9月30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學校主校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負責畢業生信息和佐證材料復核工作。市級復核完成后,生成全省一次性求職補貼擬發放人員名單,在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同時,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監督屬地學校,在校內公示本校一次性求職補貼擬發放人員名單(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通過系統上傳公示照片或截圖。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有關要求,對涉及畢業生個人隱私敏感信息,原則上不予公開。
(四)省級備案撥付資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對公示后的一次性求職補貼擬發放人員名單進行備案,并將補助資金統一發放至畢業生本人社會保障卡金融賬戶或其他銀行賬戶。
三、工作要求
(一)廣泛宣傳引導。各市各學校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以設立專欄、政策宣講等多種方式加強宣傳,擴大政策宣傳覆蓋面和知曉度,主動摸清符合申報條件的畢業生基本信息,詳細說明補貼申請條件、申領程序、申請時間和注意事項,加強跟蹤指導,確保符合條件畢業生通知到位、應知盡知。
(二)加強配合協作。各市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明確任務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審核發放和困難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
(三)規范審核發放。各市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審核校驗,注意識別申請畢業生是否為畢業學年畢業生、是否曾申請享受補貼等信息。對系統審核校驗不通過的,認真做好人工審核校驗,按照要求嚴格把好佐證材料審核關。對申請人虛報冒領一次性求職補貼的,由所屬學校負責追回,并由各市負責督促學校于12月底前退回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山東省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8月20日
來源: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編輯:馮淑杰 孫錦
一審:姜健 李敬友
二審:孫瑞永
三審:管延會